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灾后心理危机干预,保障公众心理健康

[ 发布时间:2008-6-6 21:11:57 ] [ 编辑:健康城 ] [ 参与评论 ] [ 字号: ]
汶川地震不但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其惨烈的灾情也会让经历和目睹的人群心理受到严重创伤,专家提出,震后的医疗救援应包括对心理受灾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,及时控制和减缓灾难的心理社会影响,促进灾后心理健康重建,保障公众心理健康。
灾后心理危机干预,保障公众心理健康


  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专家分析认为,本次地震灾难的心理受灾人群大致分为五级人群:第一级人群为直接卷入地震灾难的人员,死难者家属及伤员;第二级人群是与第一级人群有密切联系的个人和家属,可能有严重的悲哀和内疚反应,需要缓解继发的应激反应。另外还有现场救护人员(消防、武警官兵、120救护人员、其他救护人员),以及地震灾难幸存者。专家认为,这一人群为高危人群,是干预工作的重点,如不进行心理干预,其中部分人员可能发生长期、严重的心理障碍。

  心理危机干预的第三级人群是从事救援或搜寻的非现场工作人员、帮助进行地震灾难后重建或康复工作的人员或志愿者。第四级人群是向受灾者提供物资与援助的灾区以外的社区成员,以及对灾难可能负有一定责任的组织。第五级人群是在临近灾难场景时心理失控的个体,这类人群易感性高,可能表现心理病态的征象。

  专家建议,目前的重点干预目标应从第一级人群开始,一般性干预宣传广泛覆盖五级人群。采取评估、干预、教育、宣传相结合的办法,提供灾难心理救援服务;尽量进行灾难社会心理监测和预报,为救援组织者提供处理紧急群体心理事件的预警及解决方法;促进形成灾后社区心理社会干预支持网络。

(实习编辑:张国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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